三、十二因緣
智諭法師講述
文章來緣:財團法人智諭老和尚教育紀念基金會
佛為迦旃延說,此有故彼有,此生故彼生;此無故彼無,此滅故彼滅。便是說明十二因緣,亦即是緣起之精義。不過二乘人只能會到一半,不能徹底了解罷了。
舊譯為十二因緣,新譯為十二緣起。佛於菩提樹下,便是觀十二因緣悟無上覺。所以世尊常說,見十二因緣即是見法,見法即是見佛。
實在說來,般若空義,即是甚深緣起。凡夫所了解的空,是對有之空。世俗眼見生謂之有,見死謂之空;見物在謂之有,見物不在謂之空。
二乘人以分析明空。例如衣是布的因緣而有,所以衣空。布是縷的因緣而有,所以布空。如果依照這種分析的方法,勢必否定一切法的存在。所以我們說二乘的緣起觀,是偏空滯寂的。
大乘人了解到一切緣起法是假,而法性本空。這種認識,不離二邊,依然不究竟。
而般若所明緣起精義,是一切不可得,謂之畢竟空。緣起非有,則有不可得;性空非無,則無不可得。而不可得亦不可得。有不可得,則不礙性空;無不可得,則不礙幻有。不可得亦不可得,則不礙緣起性空二者宛然。如此則一法不立,一法不捨。一法不立,故畢竟空;一法不捨,故法界緣起。法界緣起,湛然畢竟空;畢竟空寂,宛然法界緣起。空假中而無空假中,無空假中而空假中。說空時,中假皆空;說假時,中空皆假;說中時,空假皆中。等同虛空而橫遍豎窮,橫遍豎窮而等同虛空。此所謂一切不可得也。
《大般涅槃經》云,觀十二因緣有四種觀智,所謂下智、中智、上智、上上智。聲聞人以下智觀,不見佛性,以不見佛性故,得聲聞道。緣覺人以中智觀,不見佛性,以不見佛性故,得辟支佛道。菩薩以上智觀,見佛性不了了,以不了了故,得菩薩道。佛以上上智觀,見佛性了了,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
故佛於菩提樹下,觀十二因緣,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,是以上上智觀十二因緣。非如緣覺乘人,以中智觀,不見佛性,僅得辟支佛道也。
佛言,觀十二因緣智慧,即是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種子。又說,十二因緣名為佛性,佛者即是佛性。因為佛性圓顯,即名為佛。佛由佛性而得成就,故曰佛即佛性。不過眾生雖具佛性,而無功德智慧,故不名為佛。
佛性非有,體即空寂。佛性非無,用彰緣起。佛性非亦有亦無,不住空緣二邊。佛性非非有非無,離兩邊不住於中故。離無邊則非非有,離有邊則非非無,一切無住,則四句皆離。
所以《大般涅槃經》云,佛性者,亦色非色,非色非非色;亦相非相,非相非非相;亦一非一,非一非非一;非常非斷,非非常非非斷;亦有亦無,非有非無;亦盡非盡,非盡非非盡;亦因亦果,非因非果;亦義非義,非義非非義;亦字非字,非字非非字。總而言之,一切無所得,名曰佛性。
十二因緣者,無明、行、識、名色、六入、觸、受、愛、取、有、生、老死。無明生行,行生識,識生名色,名色生六入,六入生觸,觸生受,受生愛,愛生取,取生有,有生生,生生老死。如果無明滅則行滅,行滅則識滅,識滅則名色滅,名色滅則六入滅,六入滅則觸滅,觸滅則受滅,受滅則愛滅,愛滅則取滅,取滅則有滅,有滅則生滅,生滅則老死滅。如是則一切憂悲苦惱皆滅。
故知三界生死,以無明為本。無明者煩惱也,行者業也。煩惱業若滅,生死即滅。所以佛告迦旃延:此有故彼有,此生故彼生;此無故彼無,此滅故彼滅。
若人覺悟諸法皆由十二因緣所生,則不起無明。無明不起,則證法身。法身等同虛空,無生死流轉。若起無明,即便造業,造業因緣,即受業報身,落入生死。《大般涅槃經》云:「法亦如是其實是一,而有多名。依因父母和合而生,名為世諦。十二因緣和合生者,名第一義諦。」因為十二因緣和合生者,體性皆空。即此性空,便名第一義諦。
如果迷惑,便起無明。因無明而生行,因行而生識,因識而生名色,因名色而生六入,因六入而生觸,因觸而生受,因受而生愛,因愛而生取,因取而生後世有,因有而生生,因生而有老死。如是生死流轉無有休歇,這便是生死流轉門。所以生死流轉,只是一念迷而已。
如果一念覺,便破無明。破無明者,如實知緣起性空也。無明滅則不起惑造業,於是行滅。既然行業滅,便不受生,於是識滅。如是乃至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生老死滅。這便是還滅門。還滅門者,不過是一念覺而已。
所以生死還滅,皆一心造。一心能現生死,一心能現涅槃。生死本無,涅槃非有,原是一心所現而已。修道之人,的須修心。修心法門,廣說無量,約其簡要,略有三種,曰不貪,不瞋,不癡。如果能不貪不瞋不癡,則無明可破,生死可了矣。
淨影寺慧遠大師於《大乘義章》中說:「十二因緣,皆依一心,依情起相,名為非無,據實本寂,說為非有。見實非有,是真諦觀。解相非無,是世諦觀。」
如此解說,深切佛旨。因為佛說萬法唯心,又說心外無法。故知生死法、還滅法,皆是一心所造也。依情起相者,依於凡情,心執於相則迷,以執幻相為實有故,故曰非無。據實本寂者,覺心了知法本性空,故說非有。見實非有解相非無者,智者之知見也。智者見有而非有,是為真諦觀。真諦觀者,知法本清淨也。智者知一切緣起幻相,非有而有,是為世諦觀。世諦觀者,知一切法緣起假現也。
由是可知,所謂生死流轉者,皆緣起假現也;涅槃還滅者,本來清淨也。皆眾生心之所變現也。所以說十二因緣,依心而現。生死涅槃,皆是心有。眾生欲出十二重城,但應修心即得。
因緣者,即能生義也,即是能生之義,所以十二因緣即是因果法。能生者名因,所生者名果。例如無明生行,行生識,識生名色,名色生六入,六入生觸,觸生受,受生愛,愛生取,取生有,有生生,生生老死。無明為因,則行為果;行為因,則識為果。乃至生為因,則老死為果。
《大般涅槃經》云:「十二因緣名為佛性……佛性者,有因有因因,有果有果果。有因者,即十二因緣。因因者,即是智慧。有果者,即是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果果者,即是無上大般涅槃。
善男子!譬如無明為因,諸行為果。行因識果。以是義故,彼無明體,亦因亦因因。識亦果亦果果。」
因為無明是行之因,而行又為識之因,故無明為因,亦為因之因。行為無明之果,而識又為行之果,所以識為果,亦為果果。以此類推,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生老死,各各為因,亦為因因,亦果亦為果果。
故經云:「以是義故,十二因緣不出不滅,不常不斷,非一非二,不來不去,非因非果。」
不出不滅者,即不生不滅也。以上這段經文,便說明了此有故彼有,此生故彼生,此無故彼無,此滅故彼滅的道理。亦說明了,十二因緣中,唯因果生滅,而無一法可得。
《大般涅槃經》又云:「何等十二?過去煩惱,名為無明。過去業者,則名為行。現在世中,初始受胎,是名為識。入胎五分四根未具,名為名色。(五陰入胎,未具眼、耳、鼻、舌四根時,只有身心二根,名為名色。)具足四根,未名觸時,是名六入。未別苦樂,是名為觸。染習一愛,是名為受。習近五欲,是名為愛。內外貪求,是名為取。為內外事起身口意業,是名為有。現在世識,名未來生。現在名色六入觸受,名未來世老病死也。是名十二因緣。」
看了這段經文,我們可以了解十二因緣,及與三世的關係。同時我們亦可了解,眾生之所以流轉生死。
無明為生死根本,若無明不起,則生死可了。了卻生死,便是法性,亦曰佛性。如此佛性,不生不滅,不常不斷,不一不異,不來不去,非因非果。
無明是妄起之惑,亦即妄起之煩惱。由煩惱虛妄造業,便是行。被業所繫,虛妄往來諸趣,流轉生死。三世相續,便是生滅十二緣起。
既被業轉,於是不得自在。作者受者,悉被業縛。受有報竟,則名色六入觸受則散滅,眾生目之為死。更以愛取有因緣故,滅已還生復受後有。如是因果相續,乃成輪迴。
業海茫茫,覺之為岸。覺則無明破,無明破則生死已。覺者佛也,故覺之之道,莫過於念佛。佛念一起,六道即息矣。
於十二因緣中,無明愛取三支是煩惱,行有二支是業。餘七支|識名色六入觸受生死是報。此十二因緣,以無明為本,故無明障乎無上菩提究竟涅槃。
無明愛取三支,名煩惱障。行有二支,名為業障。識名色六入觸受生老死七支,名為報障。此所謂三障也。仔細研究起來,三障皆由無明而起。故無明滅,三障即滅。三障滅,謂得無生法忍。故曰破一分無明,即見一分法性。
故眾生皆由造業而受苦報。若不起惑,則不造業。若不造業,自然無有苦報,無有生死流轉。故吾人修行,急須淨除業障。破惑便須修慧,除業便須修定。定慧等持,乃出生死之二道也。
故十二因緣中,五支為因,七支為果。無明行愛取有等五支為因,識名色六入觸受生老死等七支為果。如畏其果,當淨其因。其因不淨,則果報永無斷時。此無明行愛取有是集諦,識名色六入觸受生老死是苦諦。十二支若滅是滅諦;若知十二支悉由緣起,能如實知起於觀行,是名道諦。故略說為四諦,廣說則名十二因緣。
如果約三世言,則有兩重因果。無明行過去世攝,生老死未來世攝。餘支則是現在世攝。由過去世無明行為因,而有現在世識名色六入觸受之果。由現在世愛取有為因,而有未來世生死之果。如此因果相續不斷,乃成三世流轉。若無三世,流轉不成。若無兩重因果,則因果不具。
不過據《成唯識論》言,一重因果,足顯生死輪轉,及離斷常之過。如果施設三世二重因果,不但事有多餘,甚至有無窮之過。
因為過去世應還有過去世,如此類推,則是無窮。若過去無窮,便是無因。同樣道理,未來世應更有未來世。如此類推,依然無窮。若未來無窮,便是無果。所以《成唯識論》主張:十二因緣勿須施設三世二重因果;一重因果,足以顯生死輪轉,及離斷常過了。
《成唯識論》云:「如是十二(因緣),一重因果,足顯輪轉,及離斷常,施設兩重,實為無用。或應過此,便致無窮。」
談到因果,華嚴宗更有因果同時之說。華嚴宗認為,因外無果,果外無因。分分因即分分果,分分果即分分因,全因即全果,全果即全因。無有無因之果,亦無無果之因。因以果而名因,果以因而名果。故因果同時,無有先後別異。如人對鏡,鏡外之形,與鏡中之影,同時俱現。
以因果同時故,所以初發心時,便成正覺。成正覺已,乃是初心。
如《華嚴義海》體用顯露門第五云:「果不異因,全以因滿稱為果也。由因不異果,全以果圓稱之為因也。若因不得果,果亦非果也。若果不得因,因亦非因。皆同時成立,無別異故。是故初發心時,便成正覺。成正覺已,乃是初心。經云,初發心時,便成正覺,悉與三世諸如來等。」
不過這等境界,乃聖人境界,非凡夫境界。我輩愚凡,仍應老實從除惑消業離苦為是。
當知煩惱藉緣而生,諸業亦藉緣而起,諸報亦藉緣而生。若不藉緣,則煩惱業報無有。十二因緣既皆藉緣而起,當知十二因緣皆空。若不空者,何必待緣?《心經》云,是故空中無無明亦無無明盡,無老死亦無老死盡。
以十二因緣空故,故知一切法無生。乃至無有一毫之法,能從現在世間,而生未來世間。以我我所空,煩惱業亦空,是故報亦空。故《十二因緣論》云:「一切世間法,唯因果無人,但從諸法空,唯生於空法。」
所以若能如是觀察諸法空,於是便不染於諸法。若不染於法,便不生執著。若不生執著,便不生渴愛。若不生渴愛,便不造諸業。若不造業,便不取著事相。若不取著事相,便不造作有為行。若不造作有為行,便不落入生死。若不落入生死,便可離諸苦也。
故知若能如實了達空義,是名了達菩提。以了達菩提故,所以不造五因。以不造五因故,所以不受七果。不受七果,則無生死之累,是名解脫。既獲解脫,則證不生不滅,不來不去,不一不異,不常不斷之中道矣。
一切法本來清淨,清淨則無一切法。然而畢竟空即法界緣起,故於畢竟空中,緣起幻現一切法。以一切法緣起幻現故,所以不礙一切法本來清淨。十二因緣現起生滅,道理亦復如是。
是知眾生生死流轉,皆是自業因緣所感。現前身心,是由過去業力所感。今生造業,臨命終時,心識為因,復感後有身心。所以身壞還為土,心識還隨業因緣流轉。不可說一,不可說異。以所現一切,還歸畢竟空故。於畢竟空中,不可說一,不可說異。
猶如燈光,前後相續,故照明無間。若無相續,豈能延長照明?是知燈光延長照明者,是由於光明相續不斷故。既曰相續,必是由前一剎那,生後一剎那。然如此燈光,不得謂一,不得謂異。
若謂一,一則無相續。若不相續,燈光便不能延長。但是亦不能謂異。若謂是異,異則有間斷。若有間斷,則燈光亦不能延長。故知此法非一非異,不可思議。
十二因緣,亦復如是。何故如是?因為緣起性空,雖異不異;性空緣起,雖一非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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