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6月5日 星期三

四、一心具隨緣大用

四、一心具隨緣大用
智諭法師講述
文章來緣:財團法人智諭老和尚教育紀念基金會
一心具有二用,何者二用?即不變也,隨緣也。不變是體,隨緣是用。體常空而不變,用繁興而隨緣。體者用之體,用者體之用。體假用顯,用以體有,體用不二,一心所具。心體等虛空無有分別,故恒常不變。心用橫遍豎窮應機便起,故性能隨緣。
一心隨緣,故世間一切法相,皆唯心所現,唯心所造,唯是一心。以如是故,一切諸法,皆如鏡花水月,虛幻不實,無體可得。是知心外無法,法外無心,心即是法,法即是心。
欲修佛道,應修自心。無上佛道,無邊功德智慧,一心中自然具足。心淨則法淨,心染則法染。心淨則四聖法現,心染則六凡法現。故十法界,唯是心現。
一心清淨圓滿,湛寂等同虛空,應緣橫遍豎窮。等同虛空而非無,橫遍豎窮而非有。非無則具足無量功德智慧,非有則不生不滅、不來不去、不一不異、不常不斷。故論其體,一切法唯是一心。論其相,一切法唯心所現。論其用,一切法唯心所造。
眾生如欲體此清淨心,應心無所住,不取於相。若無所住不取相,自然不生貪瞋癡慢。無如是煩惱,便不造十惡業。無惡業因緣,便不墮苦道。
如果心有住著,取著於相,便妄生攀緣。一念攀緣,便有執著。以執著故,便分別人我是非,以憎愛心造諸惡業。故三界六道乃至世間一切染業果報,皆依眾生一念攀緣心而得建立。
若心不造,法則不現;若法不現,唯是一相。一相無相,唯是一心。故諸法緣起,唯是一心也。若不明唯心之理,則不識緣起之法。
我們已經知道一切法悉由緣起,緣起無性,無性則空。空則諸法非為實有,其相如幻。何以眾生睹其幻相,卻執為實有呢?無他,唯心所造,唯識所現而已。
譬如我用的這張書桌,我們見實有書桌,而究其實,卻是木材的因緣、油漆的因緣、銅器的因緣,以及人工的因緣。我們見到這些因緣,心中便現出書桌的相。其實並無實在的書桌,只是諸因緣起的假相而已。如果實有書桌,應該離開木材、油漆、銅器、人工等諸因緣,仍有一張書桌才對。然而離開這些因緣,實無書桌可得。故知一切法一切境界相,唯心所造、唯心所現、唯是一心也。
故一切外法,全是心性。心性以外,更無一法可得。所以心性無外,攝盡一切諸法。由於心性攝盡一切諸法,萬法一心故,所以十方三世一切諸佛,法界一切有情,體性悉皆無二。
一切法皆由心現,離心無法,故見法即是自見其心。心空則十方湛寂,心有則萬法緣興。自心清淨,十方國土皆淨,自心染濁,則一切境相皆昏。故染淨由心,非關餘物,罪福自招,豈是他賜?所以行人若不自淨其心,心外無有一法可得。若於心外求無上佛道,無異煮沙磨磚,徒勞無功。若是心外另求佛道,真可謂將心求心,以佛覓佛了。
若有人欲觀自心,當知寓目皆是。如果了悟自心,即可成佛,終非心外有法可得也。故《阿差末經》云「常正其心,不尚餘學」。修道人若欲道合於心,心合於道,便應心常正直。若欲心常正直,便應心無所住。若能心無所住,便得一切清淨,清淨即佛也。如果心有所住,便不清淨便不正直。若不清淨不正直,勢必內被結縛,外被緣牽。於是起惑造業,受苦無窮。所以修學佛道,乃令志淨心正,不尚餘學也。
故於內淨心無住,於外知緣起性空。以無住心,體性空法,心與道合,便成無上菩提。
所謂理唯一心,事收萬法。事收萬法者,緣起法也。約事相言,統歸於緣起;約理體言,則曰性空。以性空故,乃隨緣而起。事相隨緣起,必無自性。以無自性,故曰性空。何謂性空?非是別有性空,而是以法無自性故謂性空。何謂無自性?以諸法緣起,故無有自性。當知緣起無自性則空,空無自性即是緣起。非謂緣起以外另有性空,若謂緣起以外另有性空,則其空即是有也。故理唯一心,事收萬法者,總而言之即緣起也。
空是無,緣起是有,故「有」無自性即是無,「無」無自性即是有。以有無皆無自性故,所以智者見有則知是無,聞無則知是有;聞有即知非有,聞無即知非無。約前二句說,即是亦有亦無;約後二句說,即是非有非無。亦有亦無是俗諦中道,非有非無是真諦中道。所以離有無二邊即契入中道。
世間人謂有是生,謂無是滅。不知生者緣生,無有自性,生無自性即是無生。滅亦無自性,既無自性即是非滅。故智者知生即無生,無生即生。無智人誤以為生外另有無生,無生外另有生,致落二邊而生邪見。
說緣起時,性空則隱緣起則顯;說性空時,緣起則隱性空則顯。然而顯者非生,隱者非滅,如秤之兩端,雖有低昂,而理實一體。無智之人不如實知不如實見,誤以顯為生而隱為死。不知一真法界,湛然空寂無生無滅。眾生以不覺故,妄隨六道生死。
談到法性,有二種說法:一者無性為性,二者以自體相用為性。一切法皆從緣起,緣起無性,故一切法以無性為性。這是第一種說法。然而緣起諸法,各自具有相用,例如火熱、水濕、地堅、風動,是故一切法各以自體相用為性。這是第二種說法。
同一緣起,從理邊說,則曰無性為性;從事邊說,則曰自體相用為性。說無性為性是理圓,說自體相用為性是事周。然而事外無理,事全是理;理外無事,理全是事。事理圓融互攝互入,故事周即是理圓,理圓即是事周。是之謂理唯一心,事收萬法者也。
理為佛道之本,事為修學之行。因本而起行,由行而會本,是謂真修行者。因本起行者,全性起修也;由行會本者,全修在性也。如是則始覺合於本覺,事相一於理體。
菩薩雖知一切法無自性畢竟空,然菩薩深達無自性畢竟空即是甚深緣起,故為度一切眾生而建水月道場、行如幻佛事。菩薩如實知甚深緣起即是畢竟空,故度盡無量、無數、無邊眾生而不著眾生相。因為這種原因,所以菩薩行空不證,涉有不著。行空不證者,不住涅槃也;涉有不著者,不住生死也。不住涅槃者,如實知空即色也;不住生死者,如實知色即空也。而此「無住」,即是菩薩自性清淨心。
眾生只為不了一切法無性,而迷惑執為實有,以致於畢竟空中,虛妄受諸業報。若能翻然覺悟,知一切法緣起性空,因而不造諸業,是即踏上菩提大道也。
所以一切諸業,皆由心生;邪之與正,皆由心造。心若不正,一切行業亦必不正;行業不正,必招苦報。其心若正,一切行業必正;行業若正,定受樂果。故知邪正由心,罪福自招。苦樂之報,還是自受,豈關他人?行人若能心無所住,無取無著,即是自己本來清淨心地也。
當知緣起事相,皆是實相,實相之理,即是汝心。若人欲見實相,無勞遠求,只須自淨其心。如此用功,日久功深,此心若能與實相理相應,便是直心深心。所以我人修道,即應自心起信,還信自心也。
自心本來清淨,自心清淨則外境寂滅。只怪眾生不識緣起,以致虛妄念起。念起法生,故起惑造業。由惑業因緣,乃有諸苦。
所以若能分別一切法,不作分別想,即是一切法正。如果取著於分別想,便事事皆乖,一切法邪矣。亦可以說,心起想取相便邪,心無想離相便正。邪則違理乖事,正則理事如如。
若心無住則明,住著則闇。何以故?因為心若無住,便如淨鏡無塵,能照萬物。心有所住著,便如鏡中有像,被像所遮,不能為照。所以心無所住,則朗朗寂寂,寂寂朗朗,能分別一切。此心寂寂,無遮無染,即是不變;此心朗朗,能分別一切,即是隨緣。
一心不變者,無分別智也;一心隨緣者,差別智也。故行人若以心無所住而修,便是無分別智;若得無分別智,自然朗朗寂寂,寂寂朗朗,便能分別一切。
心無所住,是不取於相之謂。心不取於相,自然如如不動。所謂「如如」者,不二不異也。心與一切法不二不異,與一切法無礙,是謂如如。怎樣才能與一切法無礙呢?空其心也,心無所住也。故心無所住,即是不變。不變始能隨緣,隨緣始能不變。
隨緣者,非是染於緣也,而是遇一切諸緣無礙無染,不失正性,不隨緣轉,謂之隨緣也。如果遇緣則染,或者遇緣生礙,此非隨緣,而是染緣也。
例如惡人打罵於我,我不生瞋恚,是隨其打罵緣。不生瞋恚者,乃不變也。再如有人讚嘆於我、供養於我,我不生歡喜、不生驕慢,是隨其讚嘆、供養緣而不變也。如遇打罵則瞋,受讚嘆則喜,便非隨緣,而是染緣了。
心無所住,則是無心,無心則不礙萬法,故能隨緣萬應。於是舒之則能應萬法,卷之則會歸一心。一不礙於無量,則理不礙事。無量不礙於一,則事不礙理。無量不礙無量,一一法各不相礙,則事事無礙。如此一切無礙,謂之如如不動,不動如如。
知一切法如幻皆空,於是心無所住。於一切法心無所住,於是雖見而無所見。見而無見,則可不動於念,不生分別想。於一切法不生分別想,便可以平等心分辨一切法了。一心平等,便是不住一切法,則此心曰「正」;能以空寂照一切法,便名「遍知」。
所以學佛人,但能心無所住,不染諸緣,不生分別妄想。不見有人,不見有我,莫生貪,莫生瞋,莫生憎,莫生愛,亦無爭勝負之心。但這樣除去許許多多的妄想,於是心無所著,還我本來清淨,如此便是修學無上菩提也。故此心但除卻妄想,不生我見、人見、眾生見、壽者見,便可與佛齊等了。
如此之法,唯證乃得,不在言語文字。但須心無所住,則不見同異、彼此、是非,一切諸見皆空。即此「空見」亦空,不寄言,不著跡,絕一切對待,是則與菩提相應矣。故若得頓悟一心,須是行起解絕,契合相應。非是言說文字之功也。故古德云,徇世名字,如狗逐塊。
可憐眾生迷倒,不知心本無住,無住則淨,淨則明。卻妄自動念生想,起惑成闇。於是明反成無明,覺反成不覺,此皆由執幻染心故耳。所以修道人,但能凝然心無所住,則見自性湛寂。若覺自性湛寂,則菩提朗月,涅槃淨空,自然顯現。
但能心中不染無物,便是心無所住。此心凝然無寄,不寄妄,不寄覺。妄、覺二念俱息,惺惺寂寂,寂寂惺惺,則是心無所住也。若能心與無住相應,方會諸法寂滅,取證真如。這樣才是了脫生死之道也。
雖然心無所住有如此之大利益,但是我等具縛凡夫,亂心難制,惑業難除,欲求心無所住,實是難上加難。若不假方便,難望成此功德。今有念佛法門,世尊以無上悲願傳於世間,欲度罪苦眾生,速離苦海直登覺路。故我輩眾生,勿負佛旨,當信受佛語,依教奉行而修持也。
云何謂念佛法門,能取證無住呢?凡夫無量劫來積諸惑業,故妄想散亂,難得淨除。若借念佛功德,即得亂心頓止。故古德云,佛號入於亂心,亂心不得不佛。
當我們念佛時,一句佛號須發自於心,出之於口,入之於耳,還之於心。話雖如此講,學佛須取其法要。這一句佛號,只要至誠懇切,聽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,自然是發自於心、出之於口、入之於耳、還之於心了。因為耳根一攝,六根都攝。只要將一句佛號聽得清楚明白,必然:有目不睹;有耳不聞,祇聽佛號故;有鼻不嗅;有口而無妄語,唯念佛號故;有身不覺;有意不亂,唯觀佛號故。如此一句佛號當下,散亂心即止,因為六根都攝故。故持名念佛,為闢散之捷徑,證一心之坦途。
當此之時,便得心無所住。何以故?若心有住著,勢必馳散也。心不馳散,即是一心不亂也。正以心無所住,故佛號聽得清楚明白;正以佛號聽得清楚明白,故心無所住。
心無所住曰寂,佛號聽得清楚明白曰照。斯即照而常寂,寂而常照。以常寂故能常照,以常照故能常寂。故曰常寂而照,常照而寂。常寂故曰寂寂,常照而是惺惺。雖惺惺而不亂,雖寂寂而不滯。故曰寂寂惺惺,惺惺寂寂。寂寂則無念,惺惺則心念分明,是謂念而無念,無念而念也。
無念則性空,心念則緣起。是知以緣起故,乃有念佛法門也。何止念佛法門?乃至八萬四千法門,無不是依緣起而立。若非緣起,便無一切法門。
雖然由於佛號聽得清楚明白,而得心無所住,但是此時,心亦不住於佛號。何以故?若心住於「阿」,便聽不清「彌」。心住於「彌」,便聽不清「陀」。心住於「陀」,便聽不清「佛」。乃至心住於第一聲佛號,便聽不清第二聲佛號。今句句佛號聽得清楚明白,故知心無所住。不僅如此,而此時即此「無住」,亦復不住也。
所以念佛法門,殊勝微妙不可思議。念佛為因,往生為果。一念甫起,便是始覺,阿彌陀佛,即我本覺也。若能念到照而寂,寂而照,一心不亂,便是始覺合於本覺也。所以若求心無所住,以念佛法門最為方便。
法界無界,唯是一心。十法界本來清淨,然隨心而現。心染則現六凡,心淨則現四聖,故十法界中凡聖兩道,不出一心。是故經云,心外無法,法外無心,心生則法生,法生則心生。法因心生,是無法也;心因法生,是無心也。故十法界唯是一大緣起,無法無人。修道之人,但須自淨其心,勿須他求。
佛得法界心,故與一切眾生心同。何以故?法界者無界也,佛心者無心也。以無心會無界,故曰法界心。雖然法界無界,但須以無心契合。如果心落有中,必生取著,若生取著,便成魔業。若以無心契合,則境智相應,能所冥合,於是能獲解脫,而順乎無生。佛是無心道人,以無心故,與一切眾生心同。故能知一切眾生心心所法,以如是故,佛能化一切眾生心,轉六凡成四聖。
凡夫迷於法界,落十八界中。於十八界中,取著於我,妄自取相分別,妄見心境有二。於是取四相起三毒,以惑業因緣,落諸苦道。凡夫若能如實知見,當緣境之時,即知一切境界,皆是自心所變之相分。便能離四相、去三毒,於是業報自息矣。
十法界即自心性,我心能見,還見我心。故能見所見,能造所造,皆是一心。離一心以外,更無一法可得。何以故?因為一切法無非緣起,而緣起性空,故心外無一法可得。而此一心,亦是緣起性空。以心空無自性故,所以能與一切法相應。以與一切法相應故,是曰靈知不昧。以靈知不昧故,始名之為心。此即無心與無界契合之理也。是知心者其名也,靈知者其實也。
於此可知,以緣起故,始成唯心所造、唯識所現。因為緣起故,一切法性空。而眾生迷惑,於性空中,妄執一切幻相為實有。執一切幻相為實有故,於是起惑造業。
談到這兒,必須提醒大家。佛法所謂空者,非是絕對的無也。若謂是絕對的無,那便是斷滅空。當知佛法所謂空者,即是緣起也。緣起名空,空名緣起,是為佛所謂空者也。凡明白緣起者,見外境之時,便知外境悉是自心所現。自心所現之相分,還與自心作緣。由於境緣現前故,心法當即由之而起。所以十方法界中,「空」者法爾如是,「緣」亦法爾如是。因為「緣」無性,緣無性則不礙空,是故對緣說空。「空」無性則不礙緣,是故對空說緣。
如果心遇緣而不動,是則一切法無性。知法無性,心即不起。心若不起,即與無性法冥合。如此則智境如如,一切無礙,是名曰佛。所以修道人若能一心不起,當下即是根本智也。是以若能對境一念不生,便得六根清淨。若得六根清淨,萬法自然無咎矣。
一心起觀,觀無性之心也。隨緣而遇,緣無性之境也。無性隨於淨緣,即成佛道;無性隨乎染緣,即成六凡。故無性外不見纖毫之法;無有纖毫之法,非無性所攝也。
故談緣起,必歸於唯心。一切差別法,無非因緣而起。一切差別法,亦無非唯心所造、唯識所現也。故經云,心如工畫師,能造種種色。
既知一切唯心緣起,緣起唯心,而唯心即是諸法實相,而緣起即是實相諸法。諸法實相便是無量即空,實相諸法便是空即無量。是故因亦實相,果亦實相,實相無相,終不妄起分別。如此平等一心,不生執見,終成圓因滿果。
故古德云,一心是萬法之性,萬法是一心之相。相即性之相,是一中之多也;性即相之性,是多中之一也。
諸佛法身,湛然不動猶如虛空。如虛空故,所以遍滿一切。以遍滿故,所以空即無量,無量即空。以空即無量故,所以法界緣起,諸佛法身化現無量身。是以諸佛身者,從法起報,從報起化。報者報法身也,化者化法身也。既然報化二身皆是法身,而佛與眾生同一法性身,故佛之三身,可於眾生一心中得。
故諸佛法身即是空義,報化二身即緣起義。約緣起言,一切諸法,無不是佛法身所化。若總言佛法報化三身言,則諸佛皆是法界身。
諸佛法身無有定相,以度生方便故,隨種種緣而示現之。故經云,西方極樂世界,無論依正,皆是阿彌陀佛變化所作,故阿彌陀佛是法界身。法界身橫遍豎窮,橫遍故假名無量光,豎窮故假名無量壽。
所以從眾生以至於佛,無有自相,無有他相,悉皆因緣而起。故緣起法者,無欠無餘,無得無遺。以如是故,我人修道,只須一心平直,不修一法,不證一法,即是性淨天真佛也。云何能得性淨天真?雖然法門八萬四千,要以念佛最為直捷也。念佛法門,約性實是無相,隨緣貴能應機。
成佛在乎一念,若得一念清淨,任他事起紛然,更無餘雜後念。此即一念清淨一念佛,念念清淨念念佛也。
故若得一心湛然,便成寂照不二。虛含萬法,萬法任緣。任緣者起而無起,照全是寂。含虛者無起而起,寂全是照。如是則虛靈而不昧,雖然不昧,卻又不立知見。這便是天真佛,亦是法身佛。
五陰隨緣而有,色受想行識五者,無非隨緣而起。既是隨緣而起,所以五陰皆空。五陰皆空,即是法身。法身隨緣現五陰身心而非有。雖然非有,而常不礙事相之緣成。是以相雖虛妄,但常不異真如而顯現。雖然法界空寂,卻不礙隨緣常現六道輪迴。雖然眾生以惑業因緣常隨六道,卻是恒常不改不動本際。
所以五陰皆空即是平等法身,徹知緣起,便明法由心現。是知有而非有,萬象森羅而不有;無而不無,畢竟空寂萬法由生。莫說無有三途,須知由集則生苦。莫道無有四聖,修道便可證真。於第一義中,真亦無假亦無,佛亦無生亦無。於世諦門中,若集有作,苦報宛然。此所謂佛事門中,不立一法,不捨一法也。
以如是故,我人處世,切應諸惡莫作,眾善奉行,自淨其意。若能諸惡不作,自然惡道門閉。若能眾善奉行,自然功德藏滿。若能自淨其意,自然除二障,了二死,空二我,究竟佛道也。
若究竟自淨其意,可得兩種清淨。此兩種清淨,總名自性清淨。那兩種清淨呢?一者得一切法畢竟清淨,亦即得自性清淨心。二者得妄染清淨,亦即離垢清淨。離垢清淨即斷德圓滿,自性清淨即智德圓滿。斷德圓滿,則過無不盡也。智德圓滿,則德無不圓也。若如此者,謂之究竟無上菩提。
心外無法,法外無心,心即是法,法即是心。故所謂法界者,即一心之異名,萬法之所歸趣。一切諸佛諸菩薩,皆以法界為果體。一切眾生成就佛道,悉以一心而為因地。質實言之,若謂因之與果,總唯法界可;若謂因之與果,總唯一心亦可。
雖然心法不二,唯是一真,然眾生得之為凡,諸佛得之成聖。此猶同是一水,牛飲之則成乳,蛇飲之則成毒也。
佛三德具足,四相皆離,心得大自在,識性清淨,無罣無礙,無染無著。雖遍入六處,卻不被六處染污轉動。故佛之識性,雖遍止住於六根六塵五煩惱陰,然卻淨如晴空,皎若麗日。此所謂諸佛法身,隨緣起於大用者也。
何謂五煩惱陰?五陰者,色受想行識也。眾生五陰,以煩惱及業之因緣所成,故曰煩惱陰。所謂煩惱者,於過去世者名無明,於現在世者名愛取。所謂業者,於過去世名行,於現在世名有。
以過去世的煩惱業,而有現在世的識。識者曰心,即受想行識是。六入者六根也,六根者指身言,即五陰中之色。名色者是總約五陰言,名者受想行識四陰也,所謂色者即五陰中之色法。以此身心於現在世受諸果報,故又曰五受陰。
於果報中,復生愛取煩惱,復造後有之業。以受後有故,輪轉六道。因為於未來世受後有故,是以名五受陰。
諸佛世尊則不同,諸佛已無明破盡,永絕惑業,故雖遍入一切處,而非業報身,乃究竟法身。以清淨妙法身,示現遍入一切,示現種種色。故曰諸佛妙色身,無上不思議。
一心隨緣成萬法,萬法殊途歸一心。故說法者,無非言心。三藏十二部經,佛立教旨,祖師言詮,悉皆明一心之旨。於一心以外,更無纖毫之法。一心橫遍豎窮即是法界,法界收攝即是一心。故佛從悲心流出一切言教,以大悲心為體,以一代時教為用。
而大悲心從後得智流出。佛成等正覺以後,知一切眾生皆具如來智慧,以迷執故,妄入生死,於是起大悲心,普度一切。故知大悲心從後得智出。後得智從根本智出。後得智者,差別智也。根本智者,無分別智也。佛證無分別智,妙湛總持一切法,故能知一切差別法。而根本智者,即從法界流出。法界一真,清淨無二。以清淨無二故,所以圓攝無餘,成佛根本之智。而法界者,即一心之異名也。是故一心者,橫遍豎窮,即一切法也。
故一心者,即大乘法,即一乘法。約因曰佛乘,約果謂妙覺。斯則即心即佛之妙旨,實相無相之玄宗。
眾生不了一心之旨,昧乎清淨本性,不知一心隨緣能成十法界,竟翻真為妄,離淨隨染,起惑造業,隨於生死。若有人一念迴心,翻妄心而成真心,投誠念佛,於理則歸命自己一體三寶,於事則懺悔業障,廣修功德,然則何虞不出離乎?
若一心堅持淨戒,狂亂自息。若息狂亂,則內心便能安住於正奢摩他。若能安住正奢摩他,便能引發毘舍那。於毘鉢舍那久久善修習,便能引發如實覺了。
云何如實覺了?如實覺了者,知一切法相皆是因緣而起。既知一切法相因緣而現,則知一切法相如幻。若知一切法相如幻,則知一切法悉畢竟空。若如是知者,謂之智母。如果執一切幻相為實有,便成所知障,障於無上菩提。
故若欲如實覺了,須知凡所有相皆是虛妄。若能於相離相,便是如實覺了。取相則見起,依見則相生。不知見者自心之見分也,相者自心之相分也。自心現諸法相,還以自心生見而取著。不知實是自心還見自心,自心還取自心,致令心體不得清淨,寶覺不得圓明。故須如實覺了,諸法緣生,緣生悉皆無性。如是覺了,決定是諸法正義。諸佛證此清淨一心,則曰法身。諸佛證入清淨法界,便名淨土。故知諸佛依正,不出清淨一心。
所以若得如實覺了,須離一切法相。離一切法相者,非謂無一切法也。而是如實覺了一切法相如幻非實也,不取於相也。
例如真金性本不變,然隨緣可現種種金器。金器不一,其相各異。而金性常住,不改不易。故不變之金性,隨緣能現種種器相。器相歷歷而不礙金性湛然,金性不動而不礙器相宛然。如此性不礙相,相不礙性,性即是相,相即是性。一不礙多,多不礙一,一即是多,多即是一。故曰不取於相,如如不動。
眾生執我,以致性相不能相融。所以諸法以一心而現,亦以一心造種種業。依自心之業,落自心之六道。若知自心本來清淨圓明,則知生死本空,六道無有,是名出離世間。以自己之佛心,還成自己之心佛矣。
眾生若能不執著我,不分別法,便名調伏其心。若能調伏其心,便能徹明諸法緣起,洞悉緣起法性空無。於是一心便是大圓鏡智,一心便是一切法藏,一心便是智慧藏。一心便是清淨法身。
若得一心清淨,便不起貪恚癡,不造十惡業。以不造十惡業故,便無諸惡道苦報,國土清淨。故曰欲淨佛土,先淨自心。自心若淨,則一切清淨。自心若染,則遇境皆昏。
如果自心清淨,便處處自在。身雖處娑婆,心早登淨域。所以修道重在修心,若能一心清淨,不著不染,便是無上菩提大道。
我們現在處此娑婆世界,處處濁惡充滿。若欲發願淨化人心,淑世導俗,切莫從他著手,須得先淨自心。別人心生染著,然我心卻必須要淨。別人有過非,我卻不能有過非。別人貪名利,我決不染於名利。

如果人人皆能如此自淨其心,身口無犯,則人人自然離惡向善矣。如果自心不淨,卻責他人有染,自身不正,唯見他人之過。如是交相責難,是非紛起,是己非他,善惡不分。欲以如是之心淑世導俗者,無有是處。故學佛之人,只宜低頭,不宜揚目。

三、十二因緣

三、十二因緣
智諭法師講述
文章來緣:財團法人智諭老和尚教育紀念基金會
佛為迦旃延說,此有故彼有,此生故彼生;此無故彼無,此滅故彼滅。便是說明十二因緣,亦即是緣起之精義。不過二乘人只能會到一半,不能徹底了解罷了。
舊譯為十二因緣,新譯為十二緣起。佛於菩提樹下,便是觀十二因緣悟無上覺。所以世尊常說,見十二因緣即是見法,見法即是見佛。
實在說來,般若空義,即是甚深緣起。凡夫所了解的空,是對有之空。世俗眼見生謂之有,見死謂之空;見物在謂之有,見物不在謂之空。
二乘人以分析明空。例如衣是布的因緣而有,所以衣空。布是縷的因緣而有,所以布空。如果依照這種分析的方法,勢必否定一切法的存在。所以我們說二乘的緣起觀,是偏空滯寂的。
大乘人了解到一切緣起法是假,而法性本空。這種認識,不離二邊,依然不究竟。
而般若所明緣起精義,是一切不可得,謂之畢竟空。緣起非有,則有不可得;性空非無,則無不可得。而不可得亦不可得。有不可得,則不礙性空;無不可得,則不礙幻有。不可得亦不可得,則不礙緣起性空二者宛然。如此則一法不立,一法不捨。一法不立,故畢竟空;一法不捨,故法界緣起。法界緣起,湛然畢竟空;畢竟空寂,宛然法界緣起。空假中而無空假中,無空假中而空假中。說空時,中假皆空;說假時,中空皆假;說中時,空假皆中。等同虛空而橫遍豎窮,橫遍豎窮而等同虛空。此所謂一切不可得也。
《大般涅槃經》云,觀十二因緣有四種觀智,所謂下智、中智、上智、上上智。聲聞人以下智觀,不見佛性,以不見佛性故,得聲聞道。緣覺人以中智觀,不見佛性,以不見佛性故,得辟支佛道。菩薩以上智觀,見佛性不了了,以不了了故,得菩薩道。佛以上上智觀,見佛性了了,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
故佛於菩提樹下,觀十二因緣,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,是以上上智觀十二因緣。非如緣覺乘人,以中智觀,不見佛性,僅得辟支佛道也。
佛言,觀十二因緣智慧,即是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種子。又說,十二因緣名為佛性,佛者即是佛性。因為佛性圓顯,即名為佛。佛由佛性而得成就,故曰佛即佛性。不過眾生雖具佛性,而無功德智慧,故不名為佛。
佛性非有,體即空寂。佛性非無,用彰緣起。佛性非亦有亦無,不住空緣二邊。佛性非非有非無,離兩邊不住於中故。離無邊則非非有,離有邊則非非無,一切無住,則四句皆離。
所以《大般涅槃經》云,佛性者,亦色非色,非色非非色;亦相非相,非相非非相;亦一非一,非一非非一;非常非斷,非非常非非斷;亦有亦無,非有非無;亦盡非盡,非盡非非盡;亦因亦果,非因非果;亦義非義,非義非非義;亦字非字,非字非非字。總而言之,一切無所得,名曰佛性。
十二因緣者,無明、行、識、名色、六入、觸、受、愛、取、有、生、老死。無明生行,行生識,識生名色,名色生六入,六入生觸,觸生受,受生愛,愛生取,取生有,有生生,生生老死。如果無明滅則行滅,行滅則識滅,識滅則名色滅,名色滅則六入滅,六入滅則觸滅,觸滅則受滅,受滅則愛滅,愛滅則取滅,取滅則有滅,有滅則生滅,生滅則老死滅。如是則一切憂悲苦惱皆滅。
故知三界生死,以無明為本。無明者煩惱也,行者業也。煩惱業若滅,生死即滅。所以佛告迦旃延:此有故彼有,此生故彼生;此無故彼無,此滅故彼滅。
若人覺悟諸法皆由十二因緣所生,則不起無明。無明不起,則證法身。法身等同虛空,無生死流轉。若起無明,即便造業,造業因緣,即受業報身,落入生死。《大般涅槃經》云:「法亦如是其實是一,而有多名。依因父母和合而生,名為世諦。十二因緣和合生者,名第一義諦。」因為十二因緣和合生者,體性皆空。即此性空,便名第一義諦。
如果迷惑,便起無明。因無明而生行,因行而生識,因識而生名色,因名色而生六入,因六入而生觸,因觸而生受,因受而生愛,因愛而生取,因取而生後世有,因有而生生,因生而有老死。如是生死流轉無有休歇,這便是生死流轉門。所以生死流轉,只是一念迷而已。
如果一念覺,便破無明。破無明者,如實知緣起性空也。無明滅則不起惑造業,於是行滅。既然行業滅,便不受生,於是識滅。如是乃至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生老死滅。這便是還滅門。還滅門者,不過是一念覺而已。
所以生死還滅,皆一心造。一心能現生死,一心能現涅槃。生死本無,涅槃非有,原是一心所現而已。修道之人,的須修心。修心法門,廣說無量,約其簡要,略有三種,曰不貪,不瞋,不癡。如果能不貪不瞋不癡,則無明可破,生死可了矣。
淨影寺慧遠大師於《大乘義章》中說:「十二因緣,皆依一心,依情起相,名為非無,據實本寂,說為非有。見實非有,是真諦觀。解相非無,是世諦觀。」
如此解說,深切佛旨。因為佛說萬法唯心,又說心外無法。故知生死法、還滅法,皆是一心所造也。依情起相者,依於凡情,心執於相則迷,以執幻相為實有故,故曰非無。據實本寂者,覺心了知法本性空,故說非有。見實非有解相非無者,智者之知見也。智者見有而非有,是為真諦觀。真諦觀者,知法本清淨也。智者知一切緣起幻相,非有而有,是為世諦觀。世諦觀者,知一切法緣起假現也。
由是可知,所謂生死流轉者,皆緣起假現也;涅槃還滅者,本來清淨也。皆眾生心之所變現也。所以說十二因緣,依心而現。生死涅槃,皆是心有。眾生欲出十二重城,但應修心即得。
因緣者,即能生義也,即是能生之義,所以十二因緣即是因果法。能生者名因,所生者名果。例如無明生行,行生識,識生名色,名色生六入,六入生觸,觸生受,受生愛,愛生取,取生有,有生生,生生老死。無明為因,則行為果;行為因,則識為果。乃至生為因,則老死為果。
《大般涅槃經》云:「十二因緣名為佛性……佛性者,有因有因因,有果有果果。有因者,即十二因緣。因因者,即是智慧。有果者,即是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果果者,即是無上大般涅槃。
善男子!譬如無明為因,諸行為果。行因識果。以是義故,彼無明體,亦因亦因因。識亦果亦果果。」
因為無明是行之因,而行又為識之因,故無明為因,亦為因之因。行為無明之果,而識又為行之果,所以識為果,亦為果果。以此類推,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生老死,各各為因,亦為因因,亦果亦為果果。
故經云:「以是義故,十二因緣不出不滅,不常不斷,非一非二,不來不去,非因非果。」
不出不滅者,即不生不滅也。以上這段經文,便說明了此有故彼有,此生故彼生,此無故彼無,此滅故彼滅的道理。亦說明了,十二因緣中,唯因果生滅,而無一法可得。
《大般涅槃經》又云:「何等十二?過去煩惱,名為無明。過去業者,則名為行。現在世中,初始受胎,是名為識。入胎五分四根未具,名為名色。(五陰入胎,未具眼、耳、鼻、舌四根時,只有身心二根,名為名色。)具足四根,未名觸時,是名六入。未別苦樂,是名為觸。染習一愛,是名為受。習近五欲,是名為愛。內外貪求,是名為取。為內外事起身口意業,是名為有。現在世識,名未來生。現在名色六入觸受,名未來世老病死也。是名十二因緣。」
看了這段經文,我們可以了解十二因緣,及與三世的關係。同時我們亦可了解,眾生之所以流轉生死。
無明為生死根本,若無明不起,則生死可了。了卻生死,便是法性,亦曰佛性。如此佛性,不生不滅,不常不斷,不一不異,不來不去,非因非果。
無明是妄起之惑,亦即妄起之煩惱。由煩惱虛妄造業,便是行。被業所繫,虛妄往來諸趣,流轉生死。三世相續,便是生滅十二緣起。
既被業轉,於是不得自在。作者受者,悉被業縛。受有報竟,則名色六入觸受則散滅,眾生目之為死。更以愛取有因緣故,滅已還生復受後有。如是因果相續,乃成輪迴。
業海茫茫,覺之為岸。覺則無明破,無明破則生死已。覺者佛也,故覺之之道,莫過於念佛。佛念一起,六道即息矣。
於十二因緣中,無明愛取三支是煩惱,行有二支是業。餘七支|識名色六入觸受生死是報。此十二因緣,以無明為本,故無明障乎無上菩提究竟涅槃。
無明愛取三支,名煩惱障。行有二支,名為業障。識名色六入觸受生老死七支,名為報障。此所謂三障也。仔細研究起來,三障皆由無明而起。故無明滅,三障即滅。三障滅,謂得無生法忍。故曰破一分無明,即見一分法性。
故眾生皆由造業而受苦報。若不起惑,則不造業。若不造業,自然無有苦報,無有生死流轉。故吾人修行,急須淨除業障。破惑便須修慧,除業便須修定。定慧等持,乃出生死之二道也。
故十二因緣中,五支為因,七支為果。無明行愛取有等五支為因,識名色六入觸受生老死等七支為果。如畏其果,當淨其因。其因不淨,則果報永無斷時。此無明行愛取有是集諦,識名色六入觸受生老死是苦諦。十二支若滅是滅諦;若知十二支悉由緣起,能如實知起於觀行,是名道諦。故略說為四諦,廣說則名十二因緣。
如果約三世言,則有兩重因果。無明行過去世攝,生老死未來世攝。餘支則是現在世攝。由過去世無明行為因,而有現在世識名色六入觸受之果。由現在世愛取有為因,而有未來世生死之果。如此因果相續不斷,乃成三世流轉。若無三世,流轉不成。若無兩重因果,則因果不具。
不過據《成唯識論》言,一重因果,足顯生死輪轉,及離斷常之過。如果施設三世二重因果,不但事有多餘,甚至有無窮之過。
因為過去世應還有過去世,如此類推,則是無窮。若過去無窮,便是無因。同樣道理,未來世應更有未來世。如此類推,依然無窮。若未來無窮,便是無果。所以《成唯識論》主張:十二因緣勿須施設三世二重因果;一重因果,足以顯生死輪轉,及離斷常過了。
《成唯識論》云:「如是十二(因緣),一重因果,足顯輪轉,及離斷常,施設兩重,實為無用。或應過此,便致無窮。」
談到因果,華嚴宗更有因果同時之說。華嚴宗認為,因外無果,果外無因。分分因即分分果,分分果即分分因,全因即全果,全果即全因。無有無因之果,亦無無果之因。因以果而名因,果以因而名果。故因果同時,無有先後別異。如人對鏡,鏡外之形,與鏡中之影,同時俱現。
以因果同時故,所以初發心時,便成正覺。成正覺已,乃是初心。
如《華嚴義海》體用顯露門第五云:「果不異因,全以因滿稱為果也。由因不異果,全以果圓稱之為因也。若因不得果,果亦非果也。若果不得因,因亦非因。皆同時成立,無別異故。是故初發心時,便成正覺。成正覺已,乃是初心。經云,初發心時,便成正覺,悉與三世諸如來等。」
不過這等境界,乃聖人境界,非凡夫境界。我輩愚凡,仍應老實從除惑消業離苦為是。
當知煩惱藉緣而生,諸業亦藉緣而起,諸報亦藉緣而生。若不藉緣,則煩惱業報無有。十二因緣既皆藉緣而起,當知十二因緣皆空。若不空者,何必待緣?《心經》云,是故空中無無明亦無無明盡,無老死亦無老死盡。
以十二因緣空故,故知一切法無生。乃至無有一毫之法,能從現在世間,而生未來世間。以我我所空,煩惱業亦空,是故報亦空。故《十二因緣論》云:「一切世間法,唯因果無人,但從諸法空,唯生於空法。」
所以若能如是觀察諸法空,於是便不染於諸法。若不染於法,便不生執著。若不生執著,便不生渴愛。若不生渴愛,便不造諸業。若不造業,便不取著事相。若不取著事相,便不造作有為行。若不造作有為行,便不落入生死。若不落入生死,便可離諸苦也。
故知若能如實了達空義,是名了達菩提。以了達菩提故,所以不造五因。以不造五因故,所以不受七果。不受七果,則無生死之累,是名解脫。既獲解脫,則證不生不滅,不來不去,不一不異,不常不斷之中道矣。
一切法本來清淨,清淨則無一切法。然而畢竟空即法界緣起,故於畢竟空中,緣起幻現一切法。以一切法緣起幻現故,所以不礙一切法本來清淨。十二因緣現起生滅,道理亦復如是。
是知眾生生死流轉,皆是自業因緣所感。現前身心,是由過去業力所感。今生造業,臨命終時,心識為因,復感後有身心。所以身壞還為土,心識還隨業因緣流轉。不可說一,不可說異。以所現一切,還歸畢竟空故。於畢竟空中,不可說一,不可說異。
猶如燈光,前後相續,故照明無間。若無相續,豈能延長照明?是知燈光延長照明者,是由於光明相續不斷故。既曰相續,必是由前一剎那,生後一剎那。然如此燈光,不得謂一,不得謂異。
若謂一,一則無相續。若不相續,燈光便不能延長。但是亦不能謂異。若謂是異,異則有間斷。若有間斷,則燈光亦不能延長。故知此法非一非異,不可思議。

十二因緣,亦復如是。何故如是?因為緣起性空,雖異不異;性空緣起,雖一非一。

二、諸法悉由緣起現

二、諸法悉由緣起現
智諭法師講述
文章來緣:財團法人智諭老和尚教育紀念基金會
所謂一切法者,若總說便是色法與心法二種。若分別說,諸如陰界入,百法,有為法無為法,有漏法無漏法,世間法出世間法等,名一切法。
然一切法皆空,空法焉能得見?一切法無生,無生法焉能得見?當知眾生見一切法者,皆因諸法緣起,幻現假相,以假相故,乃得見之。是知若非緣起之功,則諸法不可得見也。據因則曰緣起,約果則曰緣生。而緣起緣生,皆悉是空。故起而無起,無起而起。生而無生,無生而生。故諸法一性而萬現,雖萬現而不失一性。
縱觀一切法,無非因緣而起。既然法屬因緣,則無自性。如果定有自性,便不必待緣。法無自性,故知一切法空。以性空故,方能隨緣成一切法。法隨緣成,故而性空。
為了使大家容易了解緣起的關係,我們先以分析法說明緣起。但大家要知道,分析法是不究竟不了義的。我們為了循序漸進,暫借其為方便而已。
譬如面前的桌子,是空是無生的。因為桌子不過是木材人工等因緣而現罷了。如果真有桌子,應該離開木材,離開人工,還有桌子才對。然而離開木材人工等,便沒有桌子,是知桌子空,桌子無生。桌子不過是因緣起因緣生罷了,實無桌子其法。
如果深一層來說,緣起當下即空,空當下即是緣起。此法不可思議,不可分別。如果稍落分別,稍生執著,便失真實。
佛法說自性是因緣,外道執因緣為自性。例如外道不識緣起無性,無性緣成,竟謂有鄰虛塵;且謂鄰虛塵至微,不可分析,若分析之即成虛空。如此邪見,不但執有,且復執無。不知鄰虛塵若有,必有上下東南西北與四維。若無此十方分,即說明無此鄰虛塵。既有十方分,焉得謂鄰虛塵不可分析?細究之,鄰虛塵實空,不過十方分緣起而已。鄰虛塵既空,怎可說此「空」可分析不可分析?故知如此之論,實屬戲論。
並且鄰虛塵係十方分,故知鄰虛塵空。而十方分之每一方分,復是十方分,故知十方分亦空。是知緣起故性空,性空故緣成。十方分重重無盡,故曰無盡緣起。無盡緣起當下即畢竟空,畢竟空當體即是無盡緣起。正以無盡緣起方成畢竟空,正以畢竟空方成無盡緣起。無盡緣起不異畢竟空,畢竟空不異無盡緣起。無盡緣起即是畢竟空,畢竟空即是無盡緣起。此法甚深微妙不可思議。外道不識,卻強分有無,強立知見。
再如中國名家惠施有言,至大無外謂之大一,至小無內謂之小一。此亦執有之見,不知緣起深義。現在不問至大無外謂之大一,且問至小無內謂之小一。此至小若有,必有十方分,若無十方分是無此小一。此至小尚可分之為十,何止無內乎?此諸不正知見,皆由執有執無所生。執於有無者,皆邊見也。
緣起法遍一切處一切時,換句話說,一切處一切時無非緣起。所以盡虛空遍法界無非緣起,謂之法界緣起。所謂遍一切者,即知一切法無有自性。如果法有自性,勢為自性所局,必不能遍一切矣。以無自性故,始能隨緣成事,遍一切處遍一切時。
一切諸法,無性為性。無性方能隨緣,隨緣而成萬法。法隨緣成,故無自性。是知萬法由無性而成,無性還歸空寂。法相雲興,而本性空寂。猶波現萬象,而水性不動。據理可知,生死轉變,而體性湛然也。眾生迷性,致令法身常六道。雖然六道輪迴,而法身常不動。故迷時法身流轉六道,覺時六道本是法身。所謂真如隨緣成六道,六道無性是真如。
故法性無性,虛寂寥曠,是中一法不立,無生無滅,無來無去。法相緣興,萬象森羅,是中不捨一法,不礙諸法生滅來去宛然。法相宛然,即是法性湛然,以法相如幻故。法性湛然,即是法相宛然,以法性隨緣故。
是知本無六道,以眾生虛妄造業因緣,隨緣而現六道之相。六道之相,唯是眾生心造。眾生於一切法上,不了自心,妄謂心外有法,於是妄起攀緣。以攀緣故,生貪瞋癡。以憎愛故,造十種業。以業因緣,妄受諸報。於果報中,現六道相,謂是有生有滅,有來有去。如是諸相,則謂之曰染。
為求離染,復求涅槃。眾生皆以染著為病,涅槃是藥,為病而設藥,藥到則病除。不知百病息其攀緣,病本無有,何用於藥?若得病藥雙泯,方是本來清淨也。
即此本來清淨,便是一切法性。法性清淨,故曰是空。此之性空,與世人所說之空不同。世人所謂空者,乃「心所」法也。故世人所謂之空,實則是「有」。以有外立空,空即是有也。故世人口雖說空,心在有中。
緣起之空,非是有外立空,而是隨緣無性,當體即空。空即無性,當體便是隨緣。此法二而不二,不二而二,二即緣起,不二即性空。故緣起而非有,非有而有,有是離有邊有。性空而不無,不無而無,無是離無邊無。不似世人,執空有二邊。聞緣起執實有,實有是礙空之有。聞性空則執定無,定無是礙有之無。執於邊見,失乎中道。
緣起法則不如此。法從緣起,皆無自性,無性故空。以無自性故,則空是不礙有之空。既不礙有,當知空即不空。如果空是礙有之空,則此空是斷滅空。有非定有,緣起而有。緣起無性,故有是不礙空之有。既不礙空,當知有即不有。如果有是礙空之有,此有便是自性定有。
故空是離空邊空,空不可得。有是離有邊有,有不可得。緣起之法,空有皆不可得,當體即是中道。若論相成,則亦空亦有。若論相攝,則非空非有。
因為緣起是有,有是成空之有。性空是無,無是成有之無。無不礙有,有不礙無,故是亦有亦無。若論相攝,則有全攝空,則空全是有,如是則空相盡。空全攝有,則有全是空,則有相盡。如是則非空非有。亦空亦有,顯俗諦中道。非空非有,顯真諦中道。故知緣起者,即中道義也。
緣起為相,性空為性。相是幻有,假而非實。故相不自相,因性而現。以性收相,相無不盡。有相是假,無相是實,故曰實相無相。
但無相是相之無相,以性空是緣起之性空故。如果相外更立無相,此無相便是斷滅。既然無相是相之無相,故相全徹無相,是故實相無不相。
實相無相,是約性空邊說;實相無不相,是約緣起邊說。此法甚深微妙,不可思議。離一切而即一切,即一切而離一切。
離一切則離有相,離無相,離亦有相亦無相,離非有相非無相。若論即一切,則說有相一切有相,說無相一切無相,說亦時一切亦相亦無相,說非時一切非相非無相。以實相一相故,實相無二故。故緣起法者,實相法也。
是故萬法常起而常寂,體性常寂而常興。萬法常起而常寂,則一法不立。體性常寂而常興,則一法不捨。一法不立,是為真諦;一法不捨,是為俗諦。然真俗不二,一際圓通。故一切真,一切俗,一切亦真亦俗,一切非真非俗。
此法畢竟不可得,而不可得亦不可得。不可得則體性空寂,不可得亦不可得則萬法繁興。如是之法,唯心所現。故須是無住心,方會無得之法。
心若無住,自然無有障礙。無有障礙,自然歷歷明明。歷歷明明,則虛靈不昧。自然心不隨境轉,久久熏習,便得一心不亂。
凡夫攀緣住心,於是心隨境轉,妄生貪瞋癡。以三毒造十惡業。以惡業因緣,妄見六道三塗之相。受諸苦報,不得出離。不知大千本來空寂,三界唯是心造。諸法猶鏡華水月,妄於鏡華水月中,受生死流轉。
正以六道無性,方隨業報因緣而現。正以我本無性,方隨善惡因緣而流轉。如果諸業不起,六道生死自息。故欲了生死,先止其業。欲止其業,應莫生煩惱。欲煩惱不生,須心無所住。云何心無所住?不變隨緣,隨緣不變也。

一、緣起的重要

一、緣起的重要
智諭法師講述
文章來緣:財團法人智諭老和尚教育紀念基金會
諸法緣起,甚深微妙不可思議,一切外道不知。外道迷因緣為自性,佛法明自性是因緣。外道問佛,瞿曇!汝所說何法?佛答曰,我所說緣起法。
緣起即是畢竟空,畢竟空即是緣起。緣起即是如幻假相,如幻假相即是緣起。緣起即是中道義,中道義即是緣起。所以緣起義,即是佛法義。若知緣起義,便知佛法;不明緣起義,便不知佛法。見緣起即是見佛,見佛者可得解脫。
馬勝比丘,威儀端嚴,人見起敬。舍利弗行路遇之,問曰汝師何人?馬勝回答說,我師釋迦牟尼佛。
舍利弗又問,汝師向汝說何法?馬勝回答說,諸法因緣生,諸法因緣滅,我師大沙門,常作如是說。
舍利弗聞偈,當下即證初果須陀洹。回去以後,目犍連問他,路上曾遇何事?舍利弗便把路遇馬勝比丘事,說與目犍連聽。目犍連聞因緣偈後,亦證初果須陀洹。於是二人各率弟子一百人,捨棄外道,隨佛出家。出家後佛為說法,皆證阿羅漢。
我們可以知道,一切法生是因緣生,滅是因緣滅,生滅是因緣,於法無所有。法本是空,故不生亦不滅。不生不滅是第一義諦,因緣生滅是世諦。佛所說法,即依如是二諦所說。故緣起義者,誠佛法之精義也。
所以甚深緣起,為佛法所宗。《法華經》云,諸佛兩足尊,知法常無性,佛種從緣起,是故說一乘。是知緣起者,即一乘義。何故緣起即一乘義?因為緣起即第一義空,即中道義,是故即一乘義。
一乘者,一切乘皆是一乘也,此取同教義。餘乘漸至,不能頓得,故三乘不知一乘義,此取別教義。然無論同教一乘,或別教一乘,佛種皆從緣起。何以故?因為諸法無性,隨緣而成故。
緣起法約因言,名般若。約果而言,名為薩婆若。經云,般若波羅蜜,出生聲聞緣覺乃至諸佛。般若在闡明真空義,而真空義即是緣起。何以故?諸法緣起,故其性空。因其性空,方成緣起。
所以一切法無非緣起。從大的方面講,豎窮三世橫賅十虛,無非一大緣起。從小的方面講,無微塵許法,而非緣起。若無緣起,十方世界,便歸斷滅。
佛說十波羅蜜,皆緣起法。以緣起故,方能修因致果,而有布施、持戒、忍辱、精進、禪定、般若、方便、願、力、智等十度。波羅蜜者,到彼岸事究竟也。到彼岸事究竟,即是緣起之功德。緣起即是畢竟空,畢竟空即是緣起。以畢竟空即是緣起故,乃能建立一切法。以緣起即是畢竟空故,所以一切法皆歸畢竟空。如是十波羅蜜方得成就,無上菩提方得究竟。
十二因緣即緣起法,故十二因緣又名十二緣起。《雜阿含》(二六二)阿難尊者教闡陀比丘言,我親從佛聞,教摩訶迦旃延言……如實正觀世間集者,則不生世間無見。如實正觀世間滅,則不生世間有見。迦旃延。如來離於二邊,說於中道。所謂此有故彼有,此生故彼生。謂緣無明有行……所謂此無故彼無,此滅故彼滅。謂無明滅則行滅……
此生故彼生者,無明生行,行生識,識生名色,名色生六入,六入生觸,觸生受,受生愛,愛生取,取生有,有生生,生生老死。
此滅故彼滅者,無明滅則行滅,行滅則識滅,識滅則名色滅,名色滅則六入滅,六入滅則觸滅,觸滅則受滅,受滅則愛滅,愛滅則取滅,取滅則有滅,有滅則生滅,生滅則老死滅。
於是可知,此中唯有因緣生因緣滅,而無人亦無法。何以知之?因為實無老死其法,不過因生有老死,生無則老死亦無。同理可知實無有生,因為生緣「有」而生。乃至無有,緣取而有有。實無有取,緣愛而有取。實無有愛,緣受而有愛。實無有受,緣觸而有受。實無有觸,緣六入而有觸。實無有六入,緣名色而有六入。實無有名色,緣識而有名色。實無有識,緣行而有識。實無有行,緣無明而有行。
無明者虛妄,不如實知見假名無明。虛妄者非為實有,故本無無明其法可得。若人洞達緣起,則知生是因緣生,滅是因緣滅,於法無所有也。
是知十二因緣,即是緣起。緣起即空,空故緣起。如是知見者,為如實知,如實見也。
四諦法是緣起。四諦者,苦集滅道也。四諦總說,只是一個苦字。集是苦之因,滅是苦法盡,道是盡苦之方法。故具足說,應為苦諦,苦集諦,苦滅諦,苦滅道諦。
然苦法實無。何以故?因為集生則苦生,集滅則苦滅。而集的本身,即是虛妄無明。如果明覺,則集本無有。苦諦既無,故無苦滅。既無滅諦,焉用道諦?
故大乘法中,說無苦集滅道。大乘法中明四諦是假有,實則畢竟空寂。以緣起故,而說有四諦。
《大寶積經》云,由不生故,苦得清淨。不攀緣故,集得清淨。滅盡故,滅得清淨。由修習故,道得清淨。
《大般若經》亦說,以無所得為方便,知苦斷集證滅修道,是名四諦智。
故知苦集滅道者,緣起無性,無性緣成。
我們已經知道出世間法皆是緣起,今說一切世間法,亦為緣起所攝。世間六道輪迴,無非緣起。
世間六道,皆從世人善惡緣起而假現,六道並無實體。如果六道有實體的話,實體則不應轉變。若不轉變,應無輪迴。若無輪迴,應無六道。
故六道本空,以眾生善惡因緣而現。以因緣現故,於是因緣有則六道有,因緣生則六道生。因緣無則六道無,因緣滅則六道滅。換句話說,無明行愛取有生,則識名色六入觸受生老死則生。無明行愛取有滅,則識名色六入觸受生老死則滅。
識名色六入觸受生老死生者,則有六道。識名色六入觸受生老死滅者,則無六道。以十二因緣循環不已,於是構成六道輪迴。如果眾生無明頓息,則六道輪迴便無。六道輪迴無者,假名涅槃,稱作法身。是知夢裏明明有六趣,覺後空空無大千。為此之故,佛為世間說知苦斷集。所謂知苦者,即知識名色六入觸受生老死皆苦也。所謂斷集者,即無明行愛取有皆應斷。如是法身圓顯矣。
或者有人說,雖然世出世間一切法,皆是緣起,但有一法應非緣起。何者一法?即涅槃是。涅槃寂滅,豈是緣起?應知緣起無性,即此無性,稱作涅槃也。
天台宗立藏通別圓四教,無非在明因緣法性。因緣法性者,即緣起之要旨也。
藏教在明因緣生滅,示生滅四諦。通教明因緣即空,示無生四諦。別教明因緣只是假名,示無量四諦。圓教明不思議因緣,示無作四諦。
是知因緣法為四教所秉。生滅四諦,是說緣起的無常義。無生四諦,是說緣起的空義。無量四諦,是說緣起的如幻假義。無作四諦,是說緣起的中道義。
若人深入緣起,便可入第一義。若入第一義,便可入究竟涅槃,證無上菩提。若人不知緣起法,必不知第一義。不知第一義者,是不知佛法也。
第一義即是實相,故不知緣起法便不明實相。第一義是中道,故不明緣起的道理,便不入中道。第一義是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,故不知緣起者,不證無上菩提。
所以緣起在佛法中的重要性,實是不可忽視的。明緣起者,能破外道六十二種邪見。因為外道所以生邪見者,皆以不明緣起故。
佛法大海,深不可測,其唯明緣起者為能入也。願有志於佛法者,其深信之。一切功德由緣起生,一切智慧由緣起生也。
緣起者,體之大用也,而以無性為體。體必具用,用必依體,體用一如,不二不別。所以無性方成緣起,緣起乃無自性。我們稱無性為性,緣起為相。相為性之相,非性外別有相。性為相之性,亦非相外別有性。
理虛玄而不可見,必假緣起,至理方顯。故智者見緣起事相,便達其理。理性虛無,故知法而不住。愚夫不明即事即理,執事相而不捨。以住著事相故,所以不入佛法。
《華嚴五教止觀》引經云:「因緣故法生,因緣故法滅,若能如是解,斯人疾成佛。」所以深達緣起的道理,即是成佛之坦途也。
華嚴宗立三乘緣起,與一乘緣起。謂三乘緣起者,緣集即有,緣散即無。於有無而觀緣起,於事相而見有無。故知三乘緣起者,取於事相。
一乘緣起者,緣合不有,緣散不無。因為理空寂而事如幻,故一乘緣起者,不取於相也。是知三乘緣起有所得,一乘緣起無所得。唯一乘緣起,乃為不思議緣起,法界緣起也。
例如華嚴宗所說的互攝互入,即是緣起義。緣起相由,故成互入。此入彼,則彼攝此。彼入此,則此攝彼。此能成彼,故此有力。彼不自有,依他力而成,故彼無力。同時彼能成此,故彼有力。此不自有,依他力而成,故此無力。有力無力,同一緣起。
杜順和尚立三觀十玄,無非在明法界緣起。故法藏大師《探玄記》舉十門以釋緣起之義。謂諸緣起法,要具此十義。十義者,一、諸緣各異義。二、互遍相資義。三、俱存無礙義。四、異門相入義。五、異體相即義。六、體用雙融義。七、同體相入義。八、同體相即義。九、俱融無礙義。十、同異圓備義。以此十義,方成緣起。此十義者,不外說明緣起法,二而不二,不二而二。此是圓教之法,理無孤起,起必依緣也。
諸緣各異義者,謂大緣起中,諸緣相望,要須體用各別,不相和雜,方成緣起。
互遍相資義者,謂此諸緣,要互相遍應,方成緣起。一具一切,一切入一,一切復遍一切。如此互遍相資,方成緣起。
俱存無礙義者,謂凡是一緣,要具各異義,及互遍相資義,方成緣起。以要住自一,方能遍應。遍應多緣,方是一故。
異門相入義者,謂諸緣力用互相依持,互形奪故。以如是故,緣起方成。例如此成彼,彼亦成此。如果此不依彼成,或是彼不依此成,便是自性有。以此成彼故,彼全是此,則此奪彼。以彼成此故,此全是彼,則彼奪此。如此異門相入,方成緣起。
異體相即義者,謂諸緣相望,全體形奪,有有體無體義,緣起方成。例如此奪彼,則此有體彼無體。彼奪此,則彼有體此無體。有體者緣起,無體者性空。性空即緣起,緣起即性空。有體即無體,無體即有體,緣起方成也。
體用雙融義者,謂諸緣起法,必須力用交涉,全體融合,方成緣起。體無不用,用無不體。
同體相入義者,謂一緣所具多緣,而多緣各各為一,是名多一。而一緣與多一,多一與多一,皆悉同體。而一與多一,相依相成。故一能攝多,多便入一。一入於多,多便攝一。如此互攝互入,重重無盡,方成緣起。總而言之,一入多,多便攝一。多入一,一便攝多。有此攝入關係,方成緣起。
同體相即義者,謂一緣所具多一,亦有有體無體義,是謂相即。例如一攝多一,則多一無體,由本一而成多一。多一攝一,則一無體,由多一而成本一。故相即者,相攝也。
俱融無礙義者,同前體用雙融,即入自在。即入自在者,攝入自在也。
同異圓備義者,謂以前九門,總合為一大緣起。致令多種義門,同時具足。

以上略述十義若此,詳見《華嚴經探玄記》。茲略引台賢二宗,以明緣起深義。總之,世尊所說,無非緣起法。以畢竟空中,言語道斷,心行處滅,不可說也。說而無說,是緣起性空。無說而說,是性空緣起。